******有限公司(非采用酸洗磷化生产工艺)钢质、钢木质防火门窗、防火卷帘门生产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
根据《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环办环评〔2017〕84号)、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》(苏环办[2021]122号)等文件,企业验收后发生了一般变动(变动内容详见附件),变动内容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,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,因此企业编制了《******有限公司(非采用酸洗磷化生产工艺)钢质、钢木质防火门窗、防火卷帘门生产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》,现将报告公示如下:
建设单位:******有限公司
建设地址: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兴吴路81号
联系人:张孝天
联系电话: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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